第14章 生气做噩梦 (3/3)
梁晓燕是个骄傲的公主,从小到大被人宠着,优越的家庭条件使她的成长经历一帆风顺,没有谭岩这样的苦难和艰辛,所以体会不到穷的滋味,也就捉摸不透谭岩。
人就是这样,越琢磨不透的越想琢磨,越得不到越想得到,应了那句老话——好奇害死猫。
在班级里大部分男生都对梁晓燕表示出好感和羡慕。长得好看,全班数她漂亮,是大家公认的班花。并且是院长的女儿,身上的穿戴显示出家里条件的优越。往往这样的女生是男生所暗恋的对象,在心里想着这要是自己对象多好呀。
正常情况下女孩比男孩成熟的早些,梁晓燕属于早熟的那种,情窦初开的时候就经常接受男生火热目光的洗礼,初中就有胆大的男生给她写过纸条。
十三、四岁对恋爱懵懵懂懂的,不怎么清晰,相反玩的心更重一些。由于成熟的早,加上大大咧咧的性格,不愿意和女生在一起,总和男生打打闹闹,称王称霸,很快就获得了校园女霸王的称号。
大部分男生都怕她,倒不是她怎么能打,主要是畏惧她在派出所当警察的哥哥。她哥在没当警察之前打架是一流的,毕业后学校还留着其威名。别看她哥打架,但人家学习好,考上了一中,然后上了行政学院。她就不行了,能惹是生非,学习却一塌糊涂。
梁院长对这个宝贝女儿也是无奈,心想由她去吧,念三年高中,然后送卫校学习,出来有个工作就行。过两年给她找个婆家,自己也省心了。谁家养丫头也没像他家这样,成天提心吊胆的,人家都担心小子在外面惹事,自己家倒好,担心丫头,够说一壶的。
在班级里,梁晓燕已经习惯了男生异样的甚至是带着爱慕的目光,觉着很平常。而值得她注意的男生还没有,唯独对谭岩产生了兴趣。
谭岩从来没主动瞅过她,即使瞅也很平淡,眼睛里没啥光彩。
她感觉谭岩看她的时候只是一带而过,好像她这个大美女不存在似的。
这让她很郁闷,并且有些生气。
同时她发现谭岩身上有一种特殊的气质,很吸引人,这让她又很好奇,想一探究竟。
也就是她这个性格像小子的丫头如此大胆,换做别的女生是万万不可能如此研究一个男生的,怕同学知道了笑话,
俩人从后面北城墙的豁口出了学校,并肩向前走着。
“听王永胜说王美华你俩挺好。”梁晓燕用打探的口吻说,也确实在打探,想知道这个男生是不是真的和王美华好。
这个好在男女生之间不仅仅代表着关系不错,往往是两个人在偷偷恋爱的代名词。
“还行,关系不错。”谭岩回道。
显然这个回答叫梁晓燕很不满意,接着问:“不错到什么程度?”
“友情深厚,同学加朋友。”
“真是朋友?”
谭岩笑了,知道她问的意思,也不跟她转弯子,直接说:“我俩没那回事,就是同学,和跟你一样,只不过一个初中出来的,比你认识的早。”
“王美华挺好的,长得还好看。”梁晓燕得到想要知道的答案后,随口说了一句。
“嗯,你要是想说媒先上她家找她妈,问问她妈想给闺女找个什么样婆家,好大至有个方向。”
“你——”
梁晓燕气得拿手指着谭岩说不出话,有点抓狂,紧接着抡起书包砸过去,这还不解恨,从地上捡起一块石头也扔了过去。
谭岩躲闪开之后说:“生气容易做噩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