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一章 我就是任性 (1/3)
沈南直接告诉姜妍,价格低了,他的心理价位最起码要翻一番,二十万还差不多。
沈南说完之后,电话那头沉默了一会儿,姜妍才道:“晨曦先生,十万块不低了,你可以出去打听打听,一首流行歌曲的价位在多少,十万,算得上高价了。”
沈南笑道:“我不知道外面的价格行情,但我知道,这首《火柴天堂》我若要卖的话,绝对会在二十万以上成交,你信不?”
姜妍显然没想到沈南会这么自信,能卖二十万的歌不多,至少姜妍知道,在庞琳所签约的天星娱乐,就没花这么多钱买过歌,但沈南所说的话,她信。
因为《火柴天堂》这首歌,现在已经不单单是一首歌这么简单了,它还因为林城事故多了另外的一些意义,否则她也不会出十万来买了。
“晨曦先生,我认为用金钱去衡量这首歌是不公平的,我认为这首歌非常适合庞琳演唱,一首好歌,找到它最合适的演唱者,不是最重要的吗?”姜妍道。
“是不是最适合我不知道,但我知道,金钱是能体现它价值最直观的方式,姜女士,我认为我们没有再谈下去的必要了。”沈南能把《火柴天堂》卖二十万,又岂会十万就卖掉?现在明摆着的,当下若有人演唱这首歌,那知名度一定会大幅上升,那好处可不是二三十万就能买下来的,说不定就凭这一首歌,就能大火。
见沈南嫌价格低不想再谈了,姜妍有些着急,她急忙道:“晨曦先生,真的希望你……”
她话还没说完,电话就被一旁的庞琳拿了过去,姜妍一愣,刚想说话,就看见庞琳伸出了食指放在嘴边,示意她别说话,她自己来。
沈南刚想挂电话,另外一个声音从电话那边传来。
“晨曦你好,我是庞琳。”庞琳轻声说道。
庞琳的声音很清澈,让人听起来就有一种耳目一新的清爽感。
沈南愣了一下,然后笑道:“你好,庞琳。”
“晨曦,我很喜欢这首《火柴天堂》,但我这是自掏腰包买这首歌,因为公司不会在我身上投入太多,我希望你能帮帮我,因为这是我最后的机会。”庞琳的语气中透着一丝无奈与疲倦,与她清澈干净的声音有些不和谐。
庞琳对自己在公司近两年来的发展的确很失望,她不是偶像型的歌手,她长得不是很漂亮,只能说很干净,身材有些微胖,是怎么减也减不下来那种,唱功虽然很棒,但却很难发展起来,当初公司签她,也只是与节目组的协议而已,选秀的前三名,必须签,否则,她能不能走上这条路,还未可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