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三章:音乐版权 (1/3)

杨国豪也是非常的惊讶!会武功的人他知道,也见识过,比如德叔就是一个武功高手。

飞花摘叶,皆可伤人有点夸张了,但他亲眼看到过德叔一人和几十个人对打,丝毫不落下风。

可是刘新华展露出来的本事,又让杨国豪大开了眼界,十几个保镖围攻他,也不见他动手,可那些保镖却硬是无法靠近他。

而刘新华只是挥挥手,十几个保镖便倒在了地上。

更神奇的是,李明华手,明显受了很重的伤,可刘新华只是握了一下,李明华受伤的手,居然就恢复如初了,一点受过伤的样子都看不出来。

刘新华不是一个唱歌的小明星吗?怎么还有这公历害的手段?

看来女儿喜欢上了他,也不是那么的没有眼光。

杨国豪之前,对于刘新华和女儿的关系,其实也是不怎么样认可的,只是因为女儿非要和他在一起,杨国豪爱女心切,暂时勉强同意罢了。

但心里其实是不愿意女儿将来嫁给刘新华,这样一个唱歌的人。

倒不是他看不起唱歌的人,只是他的女儿将来,迟早是要接手杨氏集团的,要嫁的男人,当然是能够帮助女儿,掌管集团公司的那种商界精英,才比较合适。

比如李明华,在杨国豪看来,就非常的合适,也符合杨氏集团以后的发展。

杨李两家,一个在深城,一个在香江,强强合作的效果,绝对不是一加一这么简单。

李氏财团看好内地市场,可以借助杨氏集团,在内地快速的发展布局。

杨氏集团想要发展成跨国企业,世界五百强,借助李氏财团之力,无疑是最稳妥,最快速的办法。

然而现在杨国豪并不这么想了,李明华的表现,让他看清楚了现实,虎父未必无犬子,如果李亚飞是虎父,李明华便是十足的犬子了。

和女儿的幸福相比,集团公司的发展,就显得不是那么重要了。

如果女儿将来生活的不幸福,集团公司发展的再好,又有什么意义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