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可恶的毛毛虫 (1/3)

在这个世界上聪明人总是少数的,大多数人类的智商其实都差不多,可为什么总有人会做出错误的判断呢,多半是因为情报的不对称性造成的。比方说现在的我。

如果我早知道是因为毛毛虫拼命在府上宣传“她家小姐受了虐待变成疯子。”才导致我们主仆二人在府里不受待见的话,就不会把那位即将嫁入六爷府的某“公主”想成假想敌了。

但实情是我当时并不知道这件事,虽然从来都没有介入别人家庭的想法,但是,但是我好想不是小三呀,明明是我先嫁给六爷的好不好,要说小三也是那个公主才对。

江君行是个相当阿q和战斗力极强的人,曾经的联络人梁警官曾这样评价我。既然与“公主”立场相对,就不得不站在相对的立场思考问题。

可作为一个自认为是豁达的乐天派的我,可没有谋杀大老婆然后扶摇直上的计划。

就算是最可爱的人,这个世界上也会有人不喜欢你。就像在这个大宅子里,下人们似乎就不太欢迎我,依然称呼我为“灵姑娘”。但听在耳朵里,怎么样也比“灵姨太”要顺耳百倍。

难道穿越来脑子撞坏了,怎么净想些这些不着边际的事情。我摇着头,将找到的几本灵异类书籍放在一起拿回房间。

老娘可不会在这个鬼地方和一堆女人争风吃醋守着一个男人过上一辈子。不过不管是回到现世还是逃脱出府,都不是简简单单能够成功的。

短时间能做到的只有两件事――攒钱!抓住六爷!

我虽然读书不好,但是小说却没少看,不说是一目十行也差不了多少。现在却明显有些力不从心,古文呀古文,应该推行简体字才对。

才读了几页,大脑就混沌起来,明明是陌生的书籍,却感觉自己曾经读过。翻页也渐渐快了起来。很快读完了整本书。觉得不是很过瘾,便又拿起另一本,这本倒是没有印象,不过似乎读书进入了状态。

渐渐的,光线越来越暗,字迹开始辨认不清。我对手上的书有点恋恋不舍,但也不得不找人点灯。

刚刚觉得起身,眼前突然亮了起来,我高高兴兴地接着读了下去。

这本书构思巧妙,情节一波三折,是令人不忍释卷的好书,一口气读完,颇有点酣畅淋漓的感觉。我懒洋洋地舒展着胳膊,手臂突然撞上了什么。回过头,六爷正站在身后,手里拿着外衣,讪讪地站着,手里还保持着披衣服的动作。

“回来了!?”我说。其实我很想说点与众不同的,附和穿越者身份的惊世言论,但是我真的太平凡了,平凡到说不出来别的。

“嗯!”他点了点头。六爷也很平凡。

外面已经全黑了,想来他回来有段时间,就这样一直被自己无视,让我十分过意不去,想着补偿下他,便温柔的问道:“吃过晚饭了么?”

他有些意外,微微点了点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