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段子 (1/3)

(六)

很快地,冬天渐渐过掉了大半,靠着那些粮食,飞逸和媚莎半饥半饱地也活了下来。 这真的是一个奇迹——一个不小的奇迹。

春暖花开的美丽季节,草原上的狼群也分散了。地位高的狼,在异性之间开始蔓延出浓浓的情愫,——狼族的** 期来了。

而这个春天,飞逸和媚莎也性成熟,可以交配产仔了。

飞逸满了一岁,身体已经发育成熟,原本黑色的胎毛,早已褪尽,露出褐黄色的狼毫,但有些地方仍是黑色的。

媚莎是一只母狼,它的唇吻较之公狼来短一些,身体也比公狼小一些。让它比较诧异的是,飞逸的骨架长开了,眉眼也越来越清秀。更让它惊奇的是,飞逸居然比正常公狼还要大上一圈。不仅如此,它的眼光里有着这个年龄的年轻狼少有的坚强。

对于这个年纪的年轻狼来讲,正是情窦初开的好时光。但很不幸的是,就算是作为狼王的孩子,也是不能够生育的,除非是狼王特别喜爱的女儿,或是得到了批准。

可飞逸和媚莎讲,它们没有加入什么狼群,完全就是一光杆儿司令,所以如果它们想生育,那是它们的自由,没有上级管得到它们。

经过一个冬天的磨练,飞逸的狩猎技艺越来越精湛,它是一只混血的狼,它的母亲身上有40的狗血,它的父亲是纯种狼,因此它的母亲体格比一般的母狼要强健。由于遗传基因,所以飞逸也比一般的公狼要强壮不少。如果它踩在泥土上,那么留下的爪印一定比媚莎要大上一半。它的四只脚爪目前来说并没有受伤,指甲健全,并且十分尖利。它的肺活量非常好,这表明它没有疾病。它的性情并不懦弱,而是与其反之。

和飞逸不同,媚莎一只纯种的狼。作为母狼,也许是出于天性,也许是出于一种好感,它非常看好飞逸。它的身材也是一等一的棒,如果把尾巴平举,算上唇吻的话,那么,从头到尾约两米。

对于两只同居了近一个冬天的狼来讲,两情相悦,似乎并不是什么过分的事。

终于在有一天,在一场狩猎中,飞逸看见,媚莎猛跳起来,然后一口咬住猎物的腿部,然后猛一甩头,血溅到了它的脸上,让媚莎看起来更加凶残。

正是在这时,它突然感到豁然开朗,似乎有什么在心田开花结果。

从此以后,飞逸就更加珍惜自己的身体,尽量不让自己受伤,并且开始习惯它以前不习惯的一切。

比方说它最喜欢的食物是羊,但是媚莎最喜欢的食物确实鹿。从今往后,它独自外出狩猎的时候,尽量捕捉鹿而非是羊。

是的,媚莎怀上狼崽了。

有一回,媚莎突然大发雷霆,一口咬住飞逸的肩胛不放,直到撕下一块皮为止。对于狼来说,这是留给配有特殊的标志,也代表着“这是我的配偶,请离它远点儿”。再加上怀孕的母狼脾气不好,飞逸也就不再纠结这件事儿。但其实不管怎么样,有风度的公狼是不会和母狼计较的。每天,飞逸都会近。乎。狂。野。地。在。媚。莎。身上舔。舐,把媚莎的狼毛涂上属于它的气味。

飞逸连夜带着媚莎回到了和音卷曾经居住过的洞穴,安顿在里面,但是在空闲之余它会挤出时间替它们再挖一个大一些的洞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