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章 铸币 (2/3)

闯王李自成新传 老茅 2068万 2021-04-28

李守忠点头道:“殿下所言极为有理,只是若要铸币,以后官员的收入少了火耗一项,恐怕反对的人会很众。”

李鸿基冷笑道:“本王又不和他们商议,他们反对什么,本王给他们的代遇已是大明的十倍,若还想多贪民脂民膏,就让他们当面来找我说好了,今天找你来,是要了解一下户部的情况,若是用银币代替银两会不会有什么问题?”

无论是大明还是唐军,地方上收上来的散碎银子都要铸成五十两,一百两的大锭押入库房,才有了官员火耗这一项,若是要拔银到地方,或是充当军饷,也是直接整锭,整锭的银子分下去,到了地方或军队。再把银子重新分割。

若是铸成了银币,虽然对百姓有利,但对户部来说。反而会增加许多工作量,毕竟以前一锭就是五十两,现在可能要五十到七十枚银元才有五十两银子。

李守忠考虑了一下。马上道:“没有问题。只是需要增加一点人手。”

李鸿基点了点头。道:“增加人手没有问题,只是这铸币也要户部兼任起来,由户部统一制造,统一发行,这样,各地自己开地银局就可以全部减掉。省下来的人手户部肯定用不完。”

银局每个县都有,他们唯一的功用就是将收上来地碎银子铸成大锭官银,以前用银子交税时唐军也不得不在每县设立银局,唐军辖下已经有五百多个县。每个县的银局只算二人,就有一千多人,他们不算唐军的正式人员,收入也是从官员所收地火耗里出。

李过忠沉默起来,唐军官员收入虽丰,但火耗这个财源太大,按照碎银熔炼损耗规律,一般损耗率在隈铍左右,大明朝庭里火耗却收到了二三钱,是正税地百分之二三十,有地更高。

就是说一个县如果税银总共是一万两,好的官员火耗能拿到二千多两,若是狠心的官吏,火耗就能拿上四千到六千两,大明县令的俸禄每年四十五两,火耗一项收入是他们俸禄的数十倍甚至上百倍,当然这些钱也不可能是县令一个人拿,还要上下左右都沾光,这项收入是明的,而且属于合法收入,至于其它暗地收入,就更不知有多少了。到最后只是百姓和朝庭都越来越困苦。

清初,官员征收火耗比明代有过之而无不及,据文献记载,康熙后期各省征收火耗一般省份达到三四钱,最高的达到七八钱,百姓不堪重负,后来清庭鉴于洋人流入的银元实际重量不到一两,却与一两银子等同使同,太过吃亏,屡次有人提出铸币,却因众官员群起反对而作罢,直到清未,才勉强铸了一批银元,这个银元却不是朝庭统一铸成,而是各省自行其是,纷量不一而足,百姓并不买帐,还是要放在秤上称过才算。

唐军收的火耗虽然被限定为五分,但官员同样有利,唐军现在地税收每年已经达到了近三千万两,按百分之五计,火耗就是近一百五十万两银子,去掉损耗,也有一百二十多万两银子,摊到每个县,照样有二千多两的火耗银子,唐军县令的俸禄每年大约为五百两银子,火耗的收入还是远远超过了俸禄的收入。

不过,唐军的税收已有一半来自于商业,而且不存在有人可以免税,唐军的实际收入虽然远比朝庭要高,百姓的负担却减轻了三分之二,火耗也暂时影响不了百姓的生活,只是这火耗是一个毒瘤,会影响到官员的贪欲,何况铸币还有流通便利的好处,不乘现在这个机会铸币,还待何时。

让户部兼管铸币,户部等于夺了整个官僚系统的财路,李守忠这个户部尚书就会成为所有官员的眼中钉,不过,只是文官和地方守备系统会从火耗中得利,唐军最强大的野战军不会参与到其中,唐王才一点不在意官员们会有所反应,也不同他们相商,李鸿基可以想象,若是和他们相商,除非自己下严令,否则不会得到文官系统的同意,他们会找到一千条不可铸币的理由,即如此,又何必相商。

也只有李守忠才有这个勇气接下这个任务,他是唐王的亲叔,不怕别人的弹劾,李守忠没有沉默多久,马上答到:“是,属下一定亲自负责,把事情办好。”